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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总书记高度重视“三农”工作,他的一系列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,是我们党“三农”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,是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做好新时代“三农”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
中央广播电视总台
中国乡村之声推出系列特别节目
《乡村学习录·初心与使命》
与大家一起学习习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,深刻领会其中的思想内涵。
第四篇
农村要改革,土地是关键
特邀专家:施红
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教授
研究领域为宏观经济形势、乡村振兴战略、精准扶贫等
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区域经济学教研室主任
01
土地是农民的“命根子”。在当前形势下,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。如今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有了哪些新变化?
施红:
在中国农村的发展中,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一直是最重要的关系之一。我们曾经实行过“大包干”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,到现在,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也一直在与时俱进。
当下农民跟土地的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“三权分置”,也就是承包地的所有权、承包权和经营权。“三权分置”中,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,这是集体经济的重要表现;承包权归农民所有;经营权,在农民去城市务工的时候,没办法对承包地进行经营,可以把经营权流转出去。
“三权分置”中,所有权确保了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;承包权体现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;经营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中,通过流转,让土地完成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,提高农民的收益。
02
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,习总书记有哪些深入的部署呢?
施红:
习总书记对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有着非常清晰的部署。总书记曾经提出,“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,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‘魂’,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,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,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。”这是农村改革的一条底线。
另外,讲到农村的家庭经营,习总书记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,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,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,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。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,真正让农民吃上“定心丸”。
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,“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。”这样农民会更加爱惜自己的土地。
这些都是总书记关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论述。
03
现在很多城里人退休后想到农村买块地养老,感受一下田园牧歌。也有一部分年轻人,想到农村买块地搞旅游,但政策并不允许。花钱到农村买宅基地,为什么不行?
施红:
有人说,城里人到农村买地,城市的资本下到农村,对农村不应该是利好吗?为什么会有限制呢?
我们平常讲“三农”问题,讲的基本上是经济问题。实际上,“三农”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。农村不仅要经济繁荣,更要稳定。农村怎样才能稳定呢?就是要让农民稳定,农民怎样才能稳定呢?土地是农民的“命根子”,这个“命根子”不能轻易动。宅基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之一,如果城里人大规模购买农村宅基地,农民就会大量失去他们最重要的财产,农村可能就会出现很多不稳定因素。
所以,对于购买农村宅基地的现象必须制止,特别是要限制城里人到农村建别墅,搞大院子。这是在保护农村有限的资源,也是在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。